收文號:1140500319 來文日期:1140124 來文機關:國立屏東大學 來文字:屏大人文 來文號:1143200035 受文者:屏東縣潮州鎮潮東國民小學 附件數:3 附件檔名:114HB00089_1_24170314858.png、114HB00089_2_24170314858.pdf、114HB00089_3_24170314858.pdf 附件文字:113-2招生海報.png、屏東學習中心學分班113-2招生簡章.pdf、屏東學習中心學習班113-2招生簡章.pdf 主旨:檢送本校辦理「原住民族語言屏東學習中心113學年第2學期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學習班」招生簡章,敬請惠予協助宣傳並鼓勵族語教師、族語學習者踴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計畫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及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辦理。 二、課程週期: (一)學分班:114年2月17日(星期一)起至114年5月5日(星期一);12週。 (二)學習班:114年2月17日(星期一)起至114年6月1日(星期日);15週。 三、上課地點:本校屏師校區敬業樓及其校外場地詳見如附件簡章。 四、招生對象: (一)學分班需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歷,學習班則不受年齡、學歷限制。 (二)有意擔任排灣族、魯凱族、布農族、阿美族、卡那卡那富族及拉阿魯哇族族語教學之校外人士。 五、報名網址: (一)學分班:https://forms.gle/eQ8C55Jb4m4q4Ujy9。 (二)學習班:https://forms.gle/Qf5mC49nbe5BGv1u8。 六、檢附招生海報、簡章。 正本: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屏東縣泰武鄉公所、屏東縣來義鄉公所、屏東縣瑪家鄉公所、屏東縣霧臺鄉公所、屏東縣春日鄉公所、屏東縣獅子鄉公所、屏東縣牡丹鄉公所、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屏東縣滿州鄉公所、屏東縣各國民小學、高雄市各國民小學、臺南市各國民小學、屏東縣各國民中學、各公立大學校院、各私立大學校院、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高雄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高屏地區大專院校、屏東縣各國中及高中職 副本:本校人文社會學院文化發展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專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