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訓導組|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6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51709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學生暑假期間安全,請各級學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三、 暑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本局校安中心,聯絡專線電話:(04)25298585。
四、 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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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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